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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请注意,这项补贴可申领!
发布时间:2021-09-16 17:19

家有幼儿的家长看过来啦!

禅城区、南海区的

学前教育补助来了

补贴发放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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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

补助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具有禅城区户籍,现在区外、国内(不含港、台、澳)幼儿园就读大、中或小班,且在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园幼儿;

目前在取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含特殊学校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

每名幼儿最多可享受3次禅城区学前教育补助。


补贴标准

市外幼儿园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每生每年600元

禅城区外、佛山市内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幼儿,在学籍所在幼儿园领取300元/年/生,在我区申领300元/年/生,共600元/年/生

登记和发放程序

为使学前教育补助经费尽快发放给补助对象的监护人,请家长配合做好补助对象的登记、审核工作。

1、填写《区外就读禅城区户籍幼儿领取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下简称《补贴登记表》);

即日起,可在禅城区教育局部门频道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通知公告”下载《补贴登记表》,或直接到登记点领取。

登记点地址: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楼禅城教育“一门式”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757- 82341622,李老师

注:填写好的《补贴登记表》需由幼儿现就读的幼儿园园长签名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2、2021年9月15日至27日(工作日)期间,向指定登记点递交以下资料:

《区外就读禅城区户籍幼儿领取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

户口簿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幼儿监护人签名确认并附在《补贴登记表》后);

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开户名须是户主,在复印件空白处书写申请幼儿姓名及就读幼儿园);

3、10月9日至10月14日,禅城区教育局将在禅城区教育局部门频道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和“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行公示。


注:如补贴对象名单有错漏,请补贴对象监护人在10月15日前向公示单位反馈。

4、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至申领时提交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上。如有疑问,可向登记点咨询。


南海区

补助对象

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有佛山市户籍;

在2021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2018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

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补贴标准

南海户籍幼儿补助680元/人/年。其中在南海区内幼儿园或在佛山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680元;

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380元,另外由幼儿就读的幼儿园所在区财政发放300元。

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补贴300元/人/年。


申领程序

01、南海区户籍幼儿的申领

南海区户籍幼儿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申领的程序如下:

1、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登记(9月6日至22日)。

(1)幼儿家长在幼儿园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附件2)

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粘贴在《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后),如是首次申领学前教育补助,幼儿监护人还需向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原件核查;

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指定银行存折的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

2、村(居)委会负责人现场核对户口本的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与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把户口本的原件交回家长。户口本的复印件由村(居)委会收取,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后保存。

3、村(居)委会负责人把符合申报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的幼儿名单录入“学前教育补助信息系统”,并打印回执给家长。

4、村(居)委会在村(居)公开栏上公示《佛山市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名册》(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9月23日至26日)。

5、公示后,村(居)委会签名确认《佛山市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名册》、《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统计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在9月27日前送镇(街道)教育办公室。

6、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把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经费发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号。


02、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的申报


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在我区就读幼儿园幼儿申领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程序如下:

1、登记(9月6日至22日)

(1)幼儿家长在幼儿园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附件1);

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粘贴在《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后),如是首次申领学前教育补助,幼儿监护人还需向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原件核查;

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指定银行存折的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

2、幼儿园负责人现场核对户口本的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与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把户口本的原件交回家长。户口本的复印件由幼儿园收取,在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后保存。

3、幼儿园把符合申报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幼儿名单录入“学前教育补助信息系统”,打印回执给家长。

4、幼儿园在园务公开栏公示《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9月23日至26日)。

5、公示结束后,幼儿园签名确认《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和《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人数和金额统计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在9月27日前送所在镇(街道)教育办公室。

6、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把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经费发到幼儿家长的银行存折。


补贴标准

桂城、九江、西樵、丹灶、狮山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幼儿,提交的是南海农商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大沥、里水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提交的是农业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