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建制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57-12345

  

  内设机构

  (一)公共服务科

  组织、协调入社、公安、住建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展居住证功能;探索培育流动人口服务类社会组织,广泛吸收流动人口参与社会管理,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区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负责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工作,收集信息,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息库,搭建信息共享、共通平台,做好信息及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及工作建议。

  (二)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科

  统筹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日常管理工作;受相关部门委托,统筹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日常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各区流管工作,组织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开展专项管理行动;指导各区加强流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区流管人员培训;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的反馈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