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于5月5日-12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稿透露,全市各级各类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在具备条件下可开设托班。该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教活动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托班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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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