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2021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第三季度共有150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88638133)。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取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pdf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