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均可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入学等服务。 南海、顺德、高明已就试点共有产权住房征求意见。 南海区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透露,南海区将于近期正式公布《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共有产权住房建在哪里? 《实施细则》提到,南海区住建水利部门根据市住建主管部门制订的共有产权住房年度供应计划,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计划,并落实筹集渠道和重点项目。选址将优先安排在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主要以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为主,结合实际优化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户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价格和产权 《实施细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由区住建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在产权转让或退出时,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届时评估价格和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确定。 谁可以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对象为: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 了解申购材料等内容,请识别下方二维码: 顺德区 9月,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顺德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询公众意见稿)》。 根据该细则,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申购对象为顺德区户籍居民和新市民。销售价格拟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介绍,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当根据顺德区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安居需求较为集中、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促进产城人融合发展。 了解更多内容,请识别下方二维码: 高明区 7月,《高明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该实施细则提出,将以摇号方式配售30套共有产权住房,凡高明户籍居民和在高明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都可申购。 根据该实施细则,高明区试点推行的共有产权住房,将以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优先安排在需求较集中、配套设施较齐全、功能较完善的区域。房屋产权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承购人购买后,不得随意转让或出售。 申购人选房顺序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代持机构按照申购人摇号取得的顺序,分批次通知申购人选房。未按时到场选房的申购人视作自动放弃,同时,该申购人本次申购资格作废,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申购资格的家庭,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了解更多内容,请识别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