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及区积分办《关于做好2020年新市民随行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的安排,现将2020年西樵镇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持西樵镇内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入学对象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咨询期:5月份
2.受理期:6月3日至6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3.积分公示及受理复核:8月上旬
4.最终分数及排名结果公告:8月中旬
三、受理地点
申请积分制服务的新市民应在积分受理时间截止前的工作日时间内到各村(社区)服务中心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供相关积分材料。
四、申请资料提交
申请人可参照《2020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指引》(附件),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积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要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
五、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
积分查询:镇积分办将联合教育部门公布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需留意村居积分受理点的宣传栏,也可登录“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融和西樵”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申请复核方法: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新市民可根据上述查询途径查询本人积分,如有异议,申请人须在公示期内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表到原村居受理窗口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申请复核时,积分申请人只能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六、积分排名规则
按照新市民获取的积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西樵镇办理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七、积分一票否决
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入住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在我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西樵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