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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10:29

  现将2020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禅城区实际居住并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以为其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二、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6月8日至7月3日(19个工作日);

  2、审核评分:7月6日至7月17日(10个工作日);

  3、积分公示及受理复核:7月23日至7月29日(5个工作日)

  4、审核复核:7月23日至7月31日(7个工作日)

  5、积分排名公示:8月3日至8月7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窗口。祖庙街道受理业务延伸到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四、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

  1、积分查询方式:在7月23日至7月29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总积分。

  2、申请复核方式:新市民对所查询的积分有异议,请在7月23日至7月29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五、积分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积分排名规则

  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统一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排名在前。

  七、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积分入学、积分入户)》,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要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须到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窗口提交,镇(街道)积分办负责受理。


  附件:《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积分入学、积分入户)》



  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