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关于2020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经审核,第二季度共有52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不超过当季指标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88638133)。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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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