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经自愿申报、核查评分、综合审核,2019年第四季度有694名新市民符合入户顺德资格,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五楼。
邮编:528333
电话:22832729、22832731
附件下载:顺德区2019年第四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合格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顺德区流管办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