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经审核,2019年第三季度有369名新市民符合入户顺德资格,现对初审符合规定入户顺德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附后),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顺德区委政法委(流管办)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五楼。
邮 编:528333 ,电话:22832729、22832731 。
佛山市顺德区流管办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