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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佛山积分入户指标数公布
发布时间:2021-03-29 18:11

佛山市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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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佛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2021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2021年度全市积分入户指标数为9000个,具体分配为:禅城区1300个、南海区2600个、顺德区3200个、高明区700个、三水区1200个

  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随迁人员不计入指标数。

  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各区可根据本区新市民居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资源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将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自行分配。

  为了将积分入户指标数合理分配落地,各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只限于签发所在区、镇(街)入户,不能跨区、镇(街)办理。


温馨提示:

  1. 积分入户的条件: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新市民可通过“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积分服务——申请入户)申请,或者通过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的网站申请。也可以到线下窗口申请,具体的政策和线下窗口服务地址可到“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查阅

  2. 经申请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的新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入户手续,也可持有关资料到拟入户地的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3. 符合我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可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入户,无需申请积分入户。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4. 符合我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入户,也可持有关资料到拟入户地的公安户政窗口申请。